关于进一步做好登革热诊治工作的通知

2014-09-26

关于进一步做好登革热诊治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科室:

目前广州市登革热疫情处于高发期,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登革热诊治工作,根据广州市卫生局的相关文件的要求,医院成立院内登革热领导小组和救治小组(见附件1),制定登革热的收治指引(见附表2),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项目(见附表3),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医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9月25日

 

 

附件1:

一、登革热领导小组

负责全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、指挥、组织和协调,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。

组  长:王深明  肖海鹏

副组长:陈

成  员(按姓名笔画排):

李玉杰  周列民  陈  虹  温  杰  陈  孝

成守珍  金玉善  张武军  彭丹心  刘大钺

詹中兴  黎湛兴  谭妙莲  钟庆文

二、医疗救治及疫情防控小组

负责病例诊断、医疗救护、转科(院)、标本送检、疫情报告及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,开展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等。

组  长:陈

副组长:曾志荣  廖晓星  管向东

组  员(按姓名笔画排):

马中富  詹  红  钟碧慧  周燕斌  曾  勉

陈泽雄  成守珍  曾进胜  唐  雯  柯志勇

罗学群  李子平  陈应明  刘大钺  杨永洁

钟庆文  黄美清  蒋小云  葛  辉  谭妙莲

秘  书:张武军  刘大钺

附件2:

登革热的收治指引

 

一、各科室做好发热患者诊治工作,对于疑似登革热病例(有流行病学史,伴出血、皮疹或白细胞、血小板降低等),应及时采血送我院检验科(见附件3)或广州市CDC做确证检验。

二、对于临床诊断登革热病例,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(联系电话:8095,13924077210)。

三、对于单纯登革热患者,符合入院指征的,应转东院感染科(联系电话:18902300815)。如患者不同意转东院或轻症不需住院者,应发放登革热轻症患者居家隔离健康防护指引(见附件4),做好知情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名确认,或指导患者到登革热定点收治医院就诊。

四、对于因其他疾病入院,合并登革热的患者,应收入相应专科,所在科室应设单独病房集中隔离收治。

五、符合重症登革热预警指征的患者,应报告医务科(联系电话:8040,13501535993),组织院内外专家组会诊,根据会诊结果收治。

六、医院常规每周2次全院灭蚊。收治登革热患者的病区应及时与爱卫会联系,按要求增加灭蚊次数,并做好防蚊措施。

附件3:

登革热病毒RNA检测

 

医院医学检验科现紧急临时开展“登革热病毒RNA检测”检查项目,拟定于2014年9月28日开始使用,具体情况如下:

标本类型:3ml静脉血(使用黄头真空采血管)

送检地点:正常上班时间:抽血后送医学检验科分子诊断室(手术科大楼3楼);周六、日下午、节假日及夜班:抽血后送门诊大楼7楼急诊检验科。

分子诊断室电话:8415

发报告时间:周一至周六上午9点前送标本,下午发报告;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后送标本,第二天下午发报告;周六上午9点后及周日送标本,周一下午发报告。

收费标准:项目代码200284,收费代码250403068-1,单价173元。       

附件4

登革热轻症患者居家隔离健康防护指引

 

登革热主要表现为发热、骨骼肌肉痛,全身出现皮疹等临床表现,一旦感染登革热,登革热病毒可能通过蚊子叮咬而传播给你的家人、邻居、同事或朋友,因此,如果你感染了登革热,临床症状较轻,未在医院进行隔离治疗,我们建议你在发病期间应做好居家隔离防护措施,避免将病毒传播给他人。

一、要做好家居环境的防蚊灭蚊。可采用市售杀虫剂对家居室内外环境进行灭蚊,要查看家里有无蚊媒孳生地,蚊子长在水中,比如是否种养富贵竹、万年青等水生植物,阳台、天台、房前屋后是否闲置的积水容器,花盆托盘等,如有应及时进行清理。睡觉一定要使用蚊帐,家里可通过安装防蚊纱门纱窗加强防蚊。

二、患病期间尽量不要外出,休息要注意驱蚊,发热可采用冰敷等物理降温的方式,避免使用阿司匹林、安乃近等药物进行降温,避免引发出血。

三、居家隔离期间应多休息,注意营养,多喝水、食用富含维生素的果汁等,增强身体抵抗力。

四、一旦发热持续3天等未退,出现出血、皮疹和病情加重等表现应尽快到医院就诊。

五、家人应做好防护,使用驱蚊剂,尽量穿长袖长裤,防止蚊虫叮咬,一旦出现发热请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
六、 登革热相关预防控制知识可拨打12320进行咨询。